攜

攜

xiéㄒㄧㄝˊ
正文・卯集中 手部 22画
康熙部首 手部
康熙筆画 22画
字头 攜
统一码 U+651C
部首筆画 4
部外筆画 18

攜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卯集中 部首:手部

武英殿刻本:第1104頁,第7字

同文書局本:第463頁,第31字

標點整理本:第411頁,第27字

音 《唐韻》:戸圭切;《集韻》:懸圭切,𡘋音畦。《說文》:提也。《六書故》:縣持也。《書・立政》:左右攜僕。【註】攜持僕御之人。《詩・大雅》:如取如攜。【疏】物在地上,手舉攜之。《禮・曲禮》:長者與之提攜,則兩手奉長者之手。【註】提攜,謂牽將行。
义 又,離也。《左傳・僖七年》:招攜以禮。〈周語〉:節度不攜。
义 又,連也。《前漢・天文志》:杓攜龍角。【註】杓,斗柄也。
义 又,姓。見《姓苑》。
义 或省作㩦,俗作携、㩗、擕,非。

注解

〔攜〕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卯集中 ,康熙部首是 手部 。

〔攜〕字拼音是 xié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扌、巂 。

〔攜〕字造字法是形聲。从手,巂( xī )聲。本义是提着。

〔攜〕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xié] ⑴ 帶⑵ 離,叛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