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丑集上 部首:口部
武英殿刻本:第472頁,第10字
同文書局本:第204頁,第28字
標點整理本:第132頁,第29字
〔嗾〕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丑集上 ,康熙部首是 口部 。
〔嗾〕字拼音是 sǒu ,左中右结构,可拆字为 口、族 。
〔嗾〕字造字法是形声。从口,族声。本义是使狗;发出使狗咬人的声音。
〔嗾〕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sǒu] ⑴ 〔~使〕教唆、指使别人做坏事。⑵ 指使狗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