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丑集上 部首:口部
武英殿刻本:第415頁,第4字
同文書局本:第178頁,第25字
標點整理本:第106頁,第13字
〔㕮〕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丑集上 ,康熙部首是 口部 。
〔㕮〕字拼音是 fǔ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口、父 。
〔㕮〕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fǔ] ⑴ [~咀]中医用语。用口将药物咬碎,以便煎服,后用其它工具切片、捣碎或锉末,但仍用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