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丑集上 部首:口部
武英殿刻本:第463頁,第12字
同文書局本:第200頁,第19字
標點整理本:第128頁,第13字
〔喫〕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丑集上 ,康熙部首是 口部 。
〔喫〕字拼音是 chī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口、契 。
〔喫〕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chī] ⑴ 同“吃”。《玉篇•口部》:“喫,啖也。”⑵ 饮。《篇海類編•身體類•口部》:“喫,飲也。”⑶ 吸。如⑷ 经受;承受。宋羅大經《鶴林玉露•補遺》卷二:“喫拳何似打拳時。此言雖鄙,實為至論。”⑸ 介词。表示被动,相当于“被”(用于早期白话)。张相《詩詞曲語辭匯釋》卷五:“喫,猶被也。”⑹ 消灭。多用于军事,棋戏。如 [kài] ⑴ 〔喫詬〕用力争辩。《集韻•卦韻》:“喫,喫詬,力争。”又传说中的古代言辩之人。《莊子•天地》:“使知索之而不得,使離朱索之而不得,使喫詬索之而不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