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丑集上 部首:口部
武英殿刻本:第413頁,第12字
同文書局本:第178頁,第11字
標點整理本:第105頁,第24字
〔吩〕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丑集上 ,康熙部首是 口部 。
〔吩〕字拼音是 fēn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口、分 。
〔吩〕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fēn] ⑴ 〔~咐〕a.嘱咐;b.口头指派或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