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有

yǒuㄧㄡˇyòuㄧㄡˋ
云九切・卷七 有 6画
康熙部首 有
康熙筆画 6画
五行 土
字头 有
反切 云九切
统一码 U+6709
部首筆画 4
部外筆画 2
古文 𪠥

有的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大徐本)

徐铉 (宋)
卷别 卷七上 反切 云九切 頁碼 第222頁,第1字 續 丁 孫

𪠥

異體 有

𪠥 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凡有之屬皆从𪠥。

附注 林義光《文源》:「有非『不宜有』之義。有,持有也。古从又持肉,不从月。」

附注 《說文新證》:「先秦以有牛羊為『有』,故甲骨文或从『牛』縮短末筆分化出來,或假『又』為『有』。西周以下从又持肉,以示持有、擁有之意。《說文》釋為从『月』,不可從。」

《说文解字系传》(小徐本)

徐锴 (南唐)
卷别 卷十三 反切 延九反 頁碼 第566頁,第4行,第1字 述

𪠥

𪠥 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從月又聲。凡有之屬,皆從有。

鍇注 臣鍇曰:「月能掩日,掩而有之之象也,故從月又聲。『不宜有』之言出《春秋公羊傳》,言『日月有食之,所不宜有』。故言有,許愼引以爲證。又,亦象手掩也。有難者曰《春秋傳》言有陶唐氏、有虞氏豈是不宜有乎?臣答之言:此自仲尼立例,取此一言爲文,不通於常詞也。若《春秋》例:以惡入曰復入之類,至《左傳》、散言皆不拘之,此其證也;或者無以對也。」

《说文解字注》(段注本)

段玉裁 (清代)
卷别 卷七上 反切 云九切 古音 第一部 頁碼 第1253頁,第3字 許惟賢 第550頁,第3字

𪠥

𪠥 不宜有也。

段注 謂本是不當有而有之偁。引伸遂爲凡有之偁。凡《春秋》書有者,皆有字之本義也。

《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

段注 日下之月,衍字也。此引經釋不宜有之恉。亦卽釋从月之意也。日不當見食也。而有食之者。孰食之。月食之也。月食之。故字从月。《公羊傳》注曰:不言月食之者。其形不可得而覩也。故疑言曰有食之。引孔子曰:多聞闕疑。愼言其餘。則寡尤。

又聲。

段注 云九切。古音在一部。古多叚有爲又字。

凡有之屬皆从有。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章太炎 (近代)

朱 二 本訓當為「有」,「日有食」之有乃意中言為「不宜有」也,非本訓為「不宜有」也。有,《開元占經》以為日食有怪物,以手障之,於是从有之字有引申為障蔽者,如囿、宥是也。

白话解释

有,不合理的持有。《春秋传》上说:“日、月有吞食它们的日食、月食现象。”字形采用“月”作边旁,采用“又”作声旁。所 有与“有”字有关的字,都采用“有”作边旁。

字形解说

甲骨文「有」字寫作,像手側面張開、或寫作,像手掌正面張開的樣子(有的主張省略的牛形)。金文作從又、從肉,新增從肉()表示用手拿肉的持有情況。戰國文字、篆文、隸書、楷書繼承金文寫法不變。在六書中屬於會意。《說文》解釋「有」為「不宜有也。从月、又聲」。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𪠥字的相关索引

# 书籍 索引
1 汲古閣本 第437頁,第1字
2 陳昌治本 第562頁,第1字
3 黃侃手批 第431頁
4 說文校箋 第282頁,第7字
5 說文考正 第270頁,第11字
6 說文今釋 第973頁,第4字
7 說文約注 第1672頁,第1字
8 說文探原 第3577頁,第1字
9 說文集注 第1437頁,第1字
10 說文標整 第172頁,第14字
11 標注說文 第278頁,第6字
12 說文注箋 第2265頁,第3字
13 說文詁林 第6979頁【補遺】第17041頁【補編】第14895頁
14 通訓定聲 第791頁,第1字
15 說文義證 第590頁【崇文】第2357頁
16 說文句讀 第902頁
17 說文新證 第550頁,第1字
18 章授筆記 第289頁,第5字
19 古字詁林 第六冊,第504頁,第2字
20 古字釋要 第671頁,第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