譖

譖

zènㄗㄣˋ
正文・酉集上 言部 19画
康熙部首 言部
康熙筆画 19画
五行 火
字头 譖
统一码 U+8B56
部首筆画 7
部外筆画 12

譖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酉集上 部首:言部

武英殿刻本:第2821頁,第7字

同文書局本:第1181頁,第15字

標點整理本:第1156頁,第10字

音 《唐韻》:莊蔭切;《集韻》、《正韻》:側禁切;《韻會》:側切,𡘋簪去聲。《說文》:愬也。《博雅》:也。《玉篇》:讒也。《韻會》:旁入曰譖。《詩・小雅》:譖言則退。【註】有譖毀之言,則共爲排退之。《公羊傳・莊元年》:夫人譖公于齊侯。【註】如其事曰訴,加誣曰譖。《前漢・孫寶傳》:蒙受冤譖。
义 又,蝎譖。《𡌨雅》:古者譖從中起謂之蝎譖。
音 又,《韻會》:子念切 —— 與僭通,不信也。《詩・大雅》:譖始竟背。【箋】譖,本亦作僭。【又】覆謂我僭。【傳】僭,不信也。本亦作譖。
音 又,叶子林切,音祲。《詩・大雅》:瞻彼中林,甡甡其鹿;朋友已譖,不胥以穀。譖叶林。
义 《正字通》:俗作𧮂、譛,非。

注解

〔譖〕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酉集上 ,康熙部首是 言部 。

〔譖〕字拼音是 zèn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訁、朁 。

〔譖〕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zèn] ⑴ 谗毁;诬陷。《説文•言部》:“譖,愬也。” [jiàn] ⑴ 通“僭”。不信。《集韻•栝韻》:“譖,不信也。通作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