脄

脄

méiㄇㄟˊ
正文・未集下 肉部 12画
康熙部首 肉部
康熙筆画 12画
五行 水
字头 脄
统一码 U+8104
部首筆画 6
部外筆画 6

脄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未集下 部首:肉部

武英殿刻本:第2350頁,第3字

同文書局本:第982頁,第1字

標點整理本:第948頁,第2字

音 《廣韻》:莫杯切;《集韻》:謨杯切,𡘋音枚。《說文》:背肉也。《五音集韻》:脊側之肉。《禮・內則》:擣珍,取牛羊麋鹿麕之肉,必脄。【註】脄,脊側肉也。《楚辭・招魂》:敦脄血拇,逐人駓駓些。【註】脄,背也。
音 又,《集韻》、《正韻》𡘋莫佩切,音妹 —— 義同。《楚辭・招魂》敦脄〔註〕:又音妹。
音 又,《廣韻》、《集韻》:莫代切;《正韻》:莫賄切,𡘋音䆀 —— 義同。《禮・內則》麋鹿麕之肉必脄〔釋文〕:徐讀亡代反。
义 《集韻》或作脢。

注解

〔脄〕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未集下 ,康熙部首是 肉部 。

〔脄〕字拼音是 méi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灰 。

〔脄〕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méi] ⑴ 古同“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