筩

筩

tǒngㄊㄨㄥˇ
正文・未集上 竹部 13画
康熙部首 竹部
康熙筆画 13画
五行 木
字头 筩
统一码 U+7B69
部首筆画 6
部外筆画 7

筩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未集上 部首:竹部

武英殿刻本:第2115頁,第4字

同文書局本:第885頁,第15字

標點整理本:第845頁,第13字

音 《廣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𡘋音同 —— 竹筒也。《前漢・律歷志》:黃帝使冷綸取竹之解谷,制十二筩,以聽鳳之鳴,爲律本。又,《前漢・趙廣漢傳》:廣漢爲潁川太守,敎吏爲缿筩。【註】師古曰:若今盛錢藏缾爲小孔,可入而不可出,或缿或筩,皆爲此制,而用受書,令投於其中也。
义 又,捕魚鉤。郭璞〈江賦〉:筩灑連鋒,罾罶比船。【李善註】筩、灑,皆鉤名。
音 又,《集韻》:杜孔切,音動 ——𠋫管。
音 又,《集韻》、《韻會》、《正韻》𡘋尹竦切,音勇 —— 箭室。《左傳・昭十三年》:司鐸射,懷錦奉壷飮冰,以蒲伏焉。【註】冰,箭筩蓋,可以取飮。

注解

〔筩〕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未集上 ,康熙部首是 竹部 。

〔筩〕字拼音是 tǒng ,上下结构,可拆字为 𥫗、甬 。

〔筩〕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tǒng] ⑴ 同“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