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

眾

zhòngㄓㄨㄥˋ
正文・午集中 目部 11画
康熙部首 目部
康熙筆画 11画
五行 金
字头 眾
统一码 U+773E
部首筆画 5
部外筆画 6
古文 𥅫 𠱧

眾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午集中 部首:目部

武英殿刻本:第1931頁,第4字

同文書局本:第807頁,第15字

標點整理本:第765頁,第1字

音 《唐韻》、《廣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𡘋之仲切,終去聲。《說文》:多也。【徐曰】國語三人爲眾。數成於三也。《易・說卦》:坤爲眾。【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書・湯誓》:格爾眾庶。《詩・周頌》:命我眾人。《黌山子・損益篇》:寡者,爲人上者也。眾者,爲人下者也。
义 又,眾雨。《禮・月令》淫雨蚤降。【註】雨三日以上爲霖,今月令曰眾雨。
义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婁爲聚眾。
义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音 又,《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𡘋音終 —— 義同。
义 又,草名。《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又,濼,一名貫眾,藥草也。
义 又,姓。《左傳》有眾仲、眾父,以字爲氏。
音 又,叶諸良切,音章。〈道藏歌〉:攜袂明眞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音 又,叶諸仍切,音蒸。揚子《太𤣥經》:減於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音 又,叶才淫切,音琴。揚子《太𤣥經》:減其儀欲自禁也,減於艾無以涖眾也。
义 《正字通》:从橫自、从,人數多也。目,數也。《字彙》作衆,列血部,非。

注解

〔眾〕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午集中 ,康熙部首是 目部 。

〔眾〕字拼音是 zhòng ,上下结构,可拆字为 罒、𫡑 。

〔眾〕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zhòng] ⑴ 同“衆”。多。《説文•㐺部》:“眾,多也,从㐺、目,衆意。”邵瑛羣經正字:“今經典作衆,俗又作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