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巳集中 部首:火部
武英殿刻本:第1591頁,第3字
同文書局本:第665頁,第6字
標點整理本:第615頁,第5字
〔灯〕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巳集中 ,康熙部首是 火部 。
〔灯〕字拼音是 dēng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火、丁 。
〔灯〕字造字法是形声。从火,登声。本写作“ 镫”。本义是置烛用以照明的器具。“镫”在古代还作“盛熟食的器具”解。隶变以后,作照明器具用的写作“燈”,而“镫”多作马鞍两旁的铁脚踏讲。
〔灯〕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dēng] ⑴ 照明的器具⑵ 其它用途的发光、发热装置⑶ 装饰张挂的彩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