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

棄

qìㄑㄧˋ
正文・辰集中 木部 12画
康熙部首 木部
康熙筆画 12画
字头 棄
统一码 U+68C4
部首筆画 4
部外筆画 8
古文 弃 𢍞 𨓋

棄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辰集中 部首:木部

武英殿刻本:第1269頁,第7字

同文書局本:第531頁,第15字

標點整理本:第477頁,第11字

音 《唐韻》:詰利切;《韻會》:磬致切;《正韻》:去冀切,𡘋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詁》:忘也。《詩・召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

注解

〔棄〕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辰集中 ,康熙部首是 木部 。

〔棄〕字拼音是 qì ,上下结构,可拆字为 𠫓、𭩠 。

〔棄〕字造字法是會意。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個頭向上的嬰孩,三點表示羊水,頭向上表示逆產。中間是隻簸箕 ,下面是兩隻手。合起來表示將不吉利的逆產兒倒掉之意。小篆寫法大同小異。本义是扔掉;拋棄。

〔棄〕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qì] ⑴ 舍去,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