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辰集中 部首:木部
武英殿刻本:第1249頁,第3字
同文書局本:第522頁,第21字
標點整理本:第468頁,第14字
〔栞〕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辰集中 ,康熙部首是 木部 。
〔栞〕字拼音是 kān ,上下结构,可拆字为 幵、朩 。
〔栞〕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kān] ⑴ 同“刊”。①削;削除。《説文•木部》:“𣓁,槎識也。《夏書》曰:‘隨山菜木。’讀若刊。栞,篆文从幵。” 《廣雅•釋詁二》:“栞,識也。”②订正;修订。北魏韓顯宗《上書陳時務》:“永垂百世,不栞之範。”③刻,雕刻。明葉盛《水東日記》:“先祖詩文早已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