攽

攽

bānㄅㄢ
正文・卯集下 攴部 8画
康熙部首 攴部
康熙筆画 8画
五行 水
字头 攽
统一码 U+653D
部首筆画 4
部外筆画 4

攽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卯集下 部首:攴部

武英殿刻本:第1120頁,第5字

同文書局本:第468頁,第21字

標點整理本:第416頁,第17字

音 《唐韻》:布還切;《集韻》:逋還切,𡘋音班。《說文》:分也。《書・洛誥》:乃惟孺子,頒朕不暇。〇【按】《書》古文訓頒作󵥖。
音 又,《廣韻》:府巾切;《集韻》、《韻會》:悲巾切,𡘋音彬 —— 義同。
义 又,《博雅》:攽,減也。
义 又,《類篇》:气分也,亦作𠚼。
义 《說文》从攴作󵥖。

注解

〔攽〕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卯集下 ,康熙部首是 攴部 。

〔攽〕字拼音是 bān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分、攵 。

〔攽〕字造字法是会意。从攴、从分,分亦声。本义是分发。

〔攽〕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bān] ⑴ 分。⑵ 古同“颁”,发布:“命~而孝闻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