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中没收录字头 𢷆 ,请参考“擅 ”字。

shànㄕㄢˋ
正文・卯集中 手部 17画
康熙部首 手部
康熙筆画 17画
五行 金
字头 擅
统一码 U+64C5
部首筆画 4
部外筆画 13

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卯集中 部首:手部

武英殿刻本:第1091頁,第7字

同文書局本:第457頁,第34字

標點整理本:第405頁,第13字

音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時戰切,音繕。《說文》:專也。《禮・冠義》:尊重事,而不敢擅重事。《史記・范雎傳》㊟〔即〈范睢傳〉〕:擅國之謂王。
义 又,《增韻》:据也。《戰國策》:趙攻中山,取扶柳,五年以擅呼沱。【註】擅言固有之。

注解

〔擅〕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卯集中 ,康熙部首是 手部 。

〔擅〕字拼音是 shàn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扌、亶 。

〔擅〕字造字法是形声。从手,亶( dǎn )声。本义是独揽,专权。

〔擅〕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shàn] ⑴ 超越职权,自作主张⑵ 独揽,占有⑶ 长( cháng )于,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