夬

夬

guàiㄍㄨㄞˋ
正文・丑集下 大部 4画
康熙部首 大部
康熙筆画 4画
五行 火
字头 夬
统一码 U+592C
部首筆画 3
部外筆画 1

夬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丑集下 部首:大部

武英殿刻本:第588頁,第3字

同文書局本:第249頁,第1字

標點整理本:第184頁,第3字

音 《廣韻》、《集韻》、《韻會》:古邁切;《正韻》:古壞切,𡘋音噲。《說文》:分決也。《易・說卦》:兌上乾下,夬。〈彖傳〉:夬,決也。剛決柔也。
音 又,《集韻》:古穴切,音玦 —— 所以闓弦者。
义 通作叏。《正字通》:《字彙》叏見子集又部,此重出,應刪。〇【按】《說文》叏从又,入又部,但今經文夬从大,宜入大部,只可刪又部叏字訓註。

注解

〔夬〕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丑集下 ,康熙部首是 大部 。

〔夬〕字拼音是 guài ,独体字。

〔夬〕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guài] ⑴ 分決。《説文•又部》:“夬,分決也。”⑵ 六十四卦之一,卦形为䷪,乾下兑上。《易•夬》:“夬,揚于王庭。” [jué] ⑴ 钩弦用的扳指。也作“決”。《集韻•屑韻》:“夬,所以闓弦者。通作決。”⑵ 损伤,伤坏。《睡虎地秦墓竹簡•秦律雜抄》:“傷乘輿馬,夬革一寸,貲一甲。”⑶ 通“缺”。空缺。《睡虎地秦墓竹簡•秦律十八種•置吏律》:“其有死、亡及故有夬者,為補之,毋須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