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函

hánㄏㄢˊ
正文・子集下 凵部 8画
康熙部首 凵部
康熙筆画 8画
五行 水
字头 函
统一码 U+51FD
部首筆画 2
部外筆画 6

函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子集下 部首:凵部

武英殿刻本:第312頁,第11字

同文書局本:第135頁,第16字

標點整理本:第63頁,第2字

音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胡男切,音含。《說文》:舌也。又,容也。《禮・曲禮》:席閒函丈。
义 又,《前漢・禮樂志・郊祀歌》:函業祉福常若期。【註】師古曰:函,包也。
义 又,《前漢・班固敘傳》:函之如海。【註】讀與含同。〈律歷志〉:太極函三爲一。《禮・樂志》:人函隂陽之氣。
义 又,《玉篇》:鎧也。《周禮・冬官・考工記》:燕非無函也,夫人而能爲函也。
音 又,《集韻》:戸感切,音頷。《通俗文》:口上曰臄,口下曰函。
义 《集韻》或作椷。《前漢・天文志》:太白閒可椷劒。【註】謂可容一劒也。
音 又,《唐韻》、《集韻》、《韻會》:胡讒切;《正韻》:胡嵒切,𡘋音咸 —— 匱也。
义 又,《集韻》或作㮀,木名。
义 又,或作䤴。《博雅》:介鎧也。通作函。
义 又,《玉篇》:書也。《晉書・殷浩傳》:竟達空函。
义 又,姓。《廣韻》:漢有豫章太守函熙。又,漢複姓。漢末有黃門侍郎函治子覺。
义 又,函谷,關名。
义 又,通作咸。《周禮・秋官》:伊耆氏共杖咸㊟〔「伊耆氏共杖咸」,原文作「伊耆氏掌國之大祭祀,共其杖咸」〕。【註】咸讀爲函,以此藏杖也。
义 又,張有《復古編》:圅,又作函,亦筆迹小異。別作凾,非。

注解

〔函〕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子集下 ,康熙部首是 凵部 。

〔函〕字拼音是 hán ,半包围结构。

〔函〕字造字法是象形。今隶误作函。本义是舌。

〔函〕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hán] ⑴ 匣,盒子⑵ 套子,引申为量词⑶ 信件⑷ 包含,容纳⑸ 铠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