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
《廣韻》:去訖切;《集韻》、《韻會》、《正韻》:欺訖切,𡘋音䒗 —— 求也。《禮・內則》:五帝憲,三王有乞言。《史記・王翦傳》:將軍之乞貸,亦已甚矣。《後漢・李通傳》:以病上書乞身。
义
又,釋典:比丘者,華言乞士,謂「內乞法資心,外乞食資身」也。
义
又,姓。五代將乞力。又,乞伏,複姓。
音
又,《集韻》:丘既切;《正韻》:去冀切,𡘋音器 —— 凡與人物,亦曰乞。《前漢・朱買臣傳》:吏卒更乞匃之。【註】音氣。《晉書・謝安傳》:謂甥羊曇曰:以墅乞汝。
音
鄭樵《通志》:气,氣也。因聲借爲與人之乞,音氣;因與人之義,借爲求人之乞,此因借而借也。
〔乞〕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子集上
,康熙部首是 乙部
。
〔乞〕字拼音是 qǐ
,上下结构,可拆字为 𠂉、乙
。
〔乞〕字造字法是象形。《说文》本作“气”,借云气字表示乞求义。本义是向人求讨。
〔乞〕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qǐ] ⑴ 向人讨、要、求⑵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