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别:正文・未集上 部首:米部
武英殿刻本:第2170頁,第7字
同文書局本:第909頁,第27字
標點整理本:第870頁,第27字
〔𥹻〕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未集上 ,康熙部首是 米部 。
〔𥹻〕字拼音是 fèn ,上下结构,可拆字为 米、弃 。
〔𥹻〕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undefined] ⑴ 扫除。《改併四聲篇海•米部》引《餘文》:“𥹻,埽棄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