㯃

㯃

正文・辰集中 木部 15画
康熙部首 木部
康熙筆画 15画
字头 㯃
统一码 U+3BC3
部首筆画 4
部外筆画 11

㯃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辰集中 部首:木部

武英殿刻本:第1307頁,第9字

同文書局本:第548頁,第18字

標點整理本:第494頁,第19字

音 《唐韻》:親吉切;《集韻》、《韻會》:戚悉切,𡘋音七。《類篇》與桼同,木可以桼物。
义 又,《正韻》:木可爲杖。
义 又,臺名。揚子《方言》:吳有館娃之宮,㯃娥之臺。【註】戰國時諸侯所立也。

注解

〔㯃〕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辰集中 ,康熙部首是 木部 。

〔㯃〕字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木、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