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
《唐韻》、《集韻》、《韻會》𡘋側迸切,爭去聲。《說文》:止也。《韻會》:謂止其失也。《正韻》:諫諍,救正也。《前漢・王褒傳》:諫諍卽見聽。《說苑・臣術》:有能盡言于君,用則可生,不用則死,謂之諍。
义
又,《列子・湯問篇》:東北極有人,名曰諍人,長九寸。
音
又,《集韻》:通作爭。《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
音
又,《集韻》、《韻會》:甾莖切;《正韻》:甾耕切,𡘋音爭 —— 訟也。《後漢・劉聖公傳》:平理諍訟。《晉書・王沈・釋時論》:闒茸勇敢於饕諍。【註】叶平聲。
〔諍〕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酉集上
,康熙部首是 言部
。
〔諍〕字拼音是 zhèng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訁、爭
。
〔諍〕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zhèng] ⑴ 见“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