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中没收录字头 獭 ,请参考“獺 ”字。

tǎㄊㄚˇ
正文・巳集下 犬部 20画
康熙部首 犬部
康熙筆画 20画
字头 獺
统一码 U+737A
部首筆画 4
部外筆画 16

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巳集下 部首:犬部

武英殿刻本:第1723頁,第1字

同文書局本:第721頁,第8字

標點整理本:第674頁,第14字

音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他達切,音闥。《說文》:如小狗,水居,食魚。《玉篇》:獺如猫。《禮・王制》:獺祭魚,然後虞人入澤梁。《孟子》:爲淵毆魚者,獺也。《𡌨雅》:獺獸,西方白虎之屬,似狐而小,靑黑色,膚如伏翼,取鯉於水裔,四方陳之,進而弗食,世謂之祭魚。舊說:蟾肪合玉,獺膽分巵。又曰:熊食鹽而死,獺飮酒而斃。《淮南子》曰:獺穴知水之高下,猨鳴而獺𠋫之,故束皙《發蒙記》曰:猨以獺爲婦。
义 又,《正字通》:山獺出廣之宜州嵠峒,性淫。山中有此,牝獸皆去。范成大《虞衡志》曰:山獺,土人呼爲插翹,聞山中婦人氣,必躍來相抱;無偶,則抱木枯死。又,海獺,生海中,似獺而大毛,著水不濡。李時珍曰:今人取其皮爲風領,亞於貂。又,蘇頌云:諸畜肝葉皆有定數,獨獺肝一月一葉,十二月十二葉;其閒又有退葉,用之須見形乃可驗。不爾,多僞也。
音 又,《廣韻》:他轄切;《集韻》、《韻會》、《正韻》:狄轄切,𡘋音呾 —— 義同。
义 《集韻》或作㺚。

注解

〔獺〕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巳集下 ,康熙部首是 犬部 。

〔獺〕字拼音是 tǎ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犭、賴 。

〔獺〕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tǎ] ⑴ 〔水~〕哺乳動物,腳短,趾間有蹼,體長七十餘釐米。晝伏夜出,善游水,食魚、蛙等,毛棕褐色,是珍貴的襲皮。⑵ 〔旱~〕哺乳動物,前肢發達善掘土,毛皮可制衣帽。是鼠疫的傳播者。亦稱“土撥鼠”。⑶ 〔海~〕哺乳動物,體圓而長,毛皮很珍貴。生活在近岸的海洋中。通稱“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