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中没收录字头 𣞀 ,请参考“檀 ”字。

tánㄊㄢˊ
正文・辰集中 木部 17画
康熙部首 木部
康熙筆画 17画
五行 木
字头 檀
统一码 U+6A80
部首筆画 4
部外筆画 13

的意思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正文・辰集中 部首:木部

武英殿刻本:第1323頁,第25字

同文書局本:第555頁,第39字

標點整理本:第502頁,第17字

音 《唐韻》:徒干切;《集韻》:唐干切;《正韻》:唐闌切,𡘋音壇。《說文》:木也。《詩・小雅》:爰有樹檀。【註】善木。〈鄭風〉:無折我樹檀。【註】强韌之木。《周禮・冬官・考工記》:中車輻。
义 又,《本草》:紫檀白檀。《綱目》:總謂之旃檀。
义 又,州名。《前漢・地理志》:白檀縣,屬漁陽郡,唐置檀州。
义 又,姓。《統譜》:齊公族有食瑕丘檀城,因以爲氏。
音 又,《集韻》:時戰切,音善 —— 人名。春秋饔人檀。

注解

〔檀〕字收录于《康熙字典》 正文・辰集中 ,康熙部首是 木部 。

〔檀〕字拼音是 tán ,左右结构,可拆字为 木、亶 。

〔檀〕字造字法是形声。从木,亶( dǎn )声。本义是木名。古书中称檀的木很多,时无定指。常指豆科的黄檀,紫檀(即红木。

〔檀〕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tán] ⑴ 落叶乔木,木质坚硬,用于制家具、乐器(亦称“青檀”)。⑵ 浅绛色⑶ 〔~香〕常绿乔木,产在热带及亚热带,木质坚硬,有香气,可制器物及香料,又可入药。⑷ 〔紫~〕常绿乔木,木材坚硬,带红色,可制贵重家具或工艺品。⑸ 姓。